如何避免顧客下單後:忘記取貨?改變心意刻意不取?惡意棄單?
今天就帶店老闆們來了解:
*建議可使用「電腦」閱讀與操作!
由於網路購物「全年 365 天 24 小時皆可下單」、「無地域性限制」、「便利購物快速下單」、「一站式商品完整瀏覽」等特性,顧客只要滑滑手機輕輕鬆鬆點一下,就可以快速完成下單購買,所以網路購物已是目前的消費主流。
不過也因為如此,現今的消費型態開始出現各式各樣的問題,例如:顧客下單後,會因為在其他網站又看到更感興趣的商品,改變心意,導致已到貨的商品遲遲不取,想轉移購買;或是在快步調的社會,因事務繁忙發生的忘記取貨事件;更有甚者,有不肖顧客在下單後,不取貨、不付款、已讀不回,以惡意棄單的方式損害商家利益。
有鑑於此,為了讓商品可以準確地送到顧客手中,也避免不肖顧客惡意棄單造成商家損失,店老闆們趕快跟上小編的腳步,一起透過以下方案,有效避免顧客下單後的任意棄單行為!
1. 藉由快速到貨縮短顧客猶豫期,避免顧客三心二意刻意不取貨
各式各樣的廣告、消費誘因,無時無刻不停地充斥在我們的世界,不僅容易造成消費衝動,也更容易讓顧客在下單後變的三心二意 ——— 這個也好,那個也想要,但我的錢不夠多沒辦法全部都買到。
為了避免顧客改變心意、刻意不取貨,商家可以藉由「快速到貨」來縮短「顧客猶豫期」,使顧客在下單後到收到包裹的這段前間,降低被其他品牌、廣告影響而產生的棄單變數,同時也提升了對品牌與商品整理的服務滿意度。
以下為所有物流,在包裹寄出後~包裹到貨的到貨時間:
到貨時間 | 物流串接 | |
超商取貨 (7-11 / 全家 / 萊爾富/OK) |
約 2~5 天 | 綠界、藍新、立吉富 |
黑貓宅急便 | 當日寄,隔天到 | 綠界、皮卡物流 |
中華郵政 | 約 2~3 天 | 綠界 |
嘉里大榮 | 約 2~3 天 | 皮卡物流 |
台灣宅配通 | 約 1~2 天 | 皮卡物流 |
*所有物流出貨流程,請參考:https://shopstore.tw/article/216。 *平台所有物流的串接操作手冊,請參考:https://shopstore.tw/teach?type=50。 |
2. 頻繁的訂單通知、到貨通知,避免顧客貴人多忘事而忘記取貨
台灣不單單是高勞力密集的社會,也處於高密集勞力的生活型態,為避免顧客工作繁忙忘記取貨,品牌公司必須時時的告知顧客訂單進程,除了刷刷在顧客面前的存在感之外,也讓顧客知道什麼時候須要前往取貨、幾天內須完成取貨。
如果商家販售的商品是屬於「高單價」,或者下單購買的顧客是「VIP」/「熟客」,商家也可以另外傳簡訊、EMAIL、致電通知顧客,讓顧客對品牌與包裹都更有記憶點,牢牢記得:「包裹到了,一定要前往取貨!」。
以下為平台所有提供的訂單狀態通知:
Email 通知 | Facebook Messenger 訂單通知 | |
適用方案 | 全方案(無方案限制) | 小資開店、旗艦計畫皆提供 |
功能開通 | 商家註冊開店時,系統即自動開通,商家不用另外設定 |
須串接設定 Facebook Messenger 訂單通知 |
通知方式 | 系統自動寄送 Email 通知顧客 | 系統自動傳送 Messenger 予顧客 |
通知時機 | 顧客下單、訂單狀態更新為:已出貨、已取貨、已取消 | 顧客下單、所有訂單狀態更新皆會通知 |
*Facebook Messenger 訂單通知的串接操作手冊,請參考:https://shopstore.tw/article/216。 *如果商家需要,顧客下單後系統會自動通知您,可以串接使用「Line 即時通訊通知」功能:https://shopstore.tw/teachinfo/9。 |
3. 以購物金回饋作為推力,增加包裹取貨的附加價值,避免其他阻力因素升高
一般來說,顧客下單後,會有以下幾項因素導致顧客改變心意不想取貨:
- 看到其他購物平台有同款商品,而且更便宜。
- 忽然發現自己當時是衝動購物,其實並沒有真的需要這個商品。
- 在等待包裹到貨的這段期間,已經找到更好的替代方案可以解決目前的問題。
- 臨時有其他開銷,又不想因為取貨後導致其他花費需要緊縮。
- 突然就不想買了。
因此,商家在一開始即可以設定「滿額贈購物金」並且贈送條件設定為「已付款」或「已取貨」,使「購物金回饋」做為取貨推力的附加價值。
如此,就算顧客之後有看到更便宜的商品,但實際計算發現後,還是商家的購物金回饋比較超值,就可以避免顧客跑單;
也因為「購物金回饋」可以做為下次購物的現金折抵,所以如果顧客發現自己是消費衝動「沒有需要商品」、「有其他解決方案」、「近期花費緊縮」等問題,也可以藉由「取貨後轉賣」的方式,賺到一波免費的購物金回饋,這樣下一次就可以實際購買需要的商品,下個月的開銷上也可以有更多的規劃。
4. 僅開放即時付款金流下單結帳,有效避免顧客下單後臨時反悔
僅開放「信用卡」、「LINEPAY」、「街口支付」、「Fula 付啦」等即時付款金流,能夠非常有效避免顧客下單後臨時反悔,因付款後,儘管顧客遇到各種取貨阻力因素,不過卻會產生「反正我錢都付了,就領一領吧!」的想法,乖乖地前往取貨。
而且,就算顧客想要退貨退款、不想取貨,也都需要主動與商家聯繫,由商家核定顧客取消訂單的理由是否成立,在判定是否退款給顧客,商家就會是「主動」的那一方,不用「被動」的被顧客毫無理由的棄單。
以下為平台所有提供的即時金流:
即時付款金流 | 介紹/操作手冊連結 |
信用卡 | |
綠界-信用卡 | 點擊前往 |
藍新-信用卡 | 點擊前往 |
永豐銀行-EPOS信用卡 | 點擊前往 |
豐收款-信用卡 | 點擊前往 |
手機支付/行動支付 | |
LINEPAY | 點擊前往 |
街口支付 | 點擊前往 |
AFTEE 先享後付 | 點擊前往 |
iCashPay 愛金付 | 點擊前往 |
豐收款行動支付 (Apple Pay、Google Pay、台灣 Pay) |
點擊前往 |
*雖然「AFTEE」是先享後付的模式,不過只要顧客下單成功,AFTEE 都會直接全額撥款予商家(不論後續款項回收如何),因此一樣列入「即時付款金流」內。
5. 特定節慶僅開放宅配物流,避免顧客忘記取貨、刻意不取貨
雖然「超商取貨」真的很方便,不過在春節過年、連續假期、購物節、周年慶等特殊日子,不取貨率真的非常容易暴增,所以建議商家可以在「特定節慶」關閉「超商取貨」的選項,僅開放「黑貓宅急便」、「台灣宅配通」等宅配物流,由物流人員專門送到府上,有效避免顧客「忘記取貨」或「刻意不取貨」的情形發生。
另一種方式,商家也可以針對「宅配」提供特殊優惠活動,例如:消費滿 1,000 元並且選擇「宅配物流」下單結帳,即享免運優惠(等於幫你折掉了 150 元運費!),激勵顧客選用宅配物流下單結帳,降低不取率!
以下為平台所有提供的宅配物流:
宅配物流 | 介紹/操作手冊連結 |
綠界-黑貓宅急便 | 點擊前往 |
綠界-中華郵政 | 點擊前往 |
皮卡物流-嘉里大榮貨運 | 點擊前往 |
皮卡物流-黑貓宅急便 | 點擊前往 |
皮卡物流-台灣宅配通 | 點擊前往 |
根據《消費者保護法第 2 條第 10 項》以及《消費者保護法第 19 條第 1 項》規定:一般網路購物,因為消費者無法檢視商品和服務是否符合購買需求,消費者必須承受購買的商品與想像差距過大的風險,基於保護網路購物消費者的目的,消費者可以在下單後與收到商品後的「7 天內」,提出訂單取消與退貨,且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。
所以,縱使顧客下單後無故未取貨、忘記取貨,改變心意不想取貨,目前依照現行的法規來看,顧客並未觸法。
不過為避免發生顧客惡意棄單的問題產生,商家可以在官網多處地方公告(服務條款與隱私政策、退換貨政策、結帳頁說明、完成訂單說明):
如顧客下單後,未在規定天數內完成取貨導致包裹退回,且無聯繫本公司說明取消訂單的原因,本公司將認定為惡意棄單,並列入商店黑名單。
列入黑名單之顧客,將無法使用相同手機號碼、Email 帳號使用、購買本公司產品與服務。
雖然《消費者保護法》保障了顧客可以無條件取消訂單,不過如果顧客多次惡意棄單,且商家已掌握顧客「蓄意」惡意棄單的證據、紀錄資料等,依照政府提供的法律援助,商家是可以提出「民事損害賠償責任」以及「間接損毀罪」。
1. 民事損害賠償責任
根據《民法第 184 條》提出,如果顧客多次於商店下單,但是都故意不取貨,造成商家運費、理貨費、倉儲保管費等必要費用之損害,即可能構成「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,加損害於他人者,須負賠償責任」。
因此,當顧客多次惡意下單,事後卻不取貨不付款,商家是可以依據侵權行為及債務不履行規定,向買家提出民事告訴,請求損害賠償。如以下案例:
2021 年,基隆一名楊姓女子因在網路賣場上購買 4 只戒指,卻因多次未取貨、未付款,造成商家損失 264 元運費。
雖然這則案例中,商家最後是提告「間接毀損罪」,不過此案例商家也可提出「民事損害賠償責任」,因商家確實因為楊姓女子之行為,損失 264 元運費。
2. 間接損毀罪
根據《中華民國刑法第 355 條》提出,「間接損毀罪」的購成條件主要為:
- 消費者基於損害他人權利的主觀意圖。
- 施用詐術(例如根本無購買之意願但仍下單)。
- 使業者為財產上之處分(寄出商品)。
- 使業者發生財產上之損害(例如運費等)。
不過實務上,網路購物要購成「間接損毀罪」其實非常不容易。舉例來說:
2017 年,新北市一名劉姓婦人半年內陸續向網路知名美妝平台「86 小舖」訂貨高達 225 次,指定超商取貨付款,但卻從來沒有取過貨,讓賣家十分憤怒,因此提告。
不過最後新北地檢署卻認為,商品無價值減損,運費、理貨費屬廠商生意成本,因此予以劉女不起訴。
所以如果真的遇到多次惡意棄單,商家想要提出控訴的話,還是會建議可以先和專業的律師事務所尋求協助。
根據「消費者保護法」的「7 日猶豫期」規範,消費者基本上都不會因為 1、2 次的「未取貨」、「取消訂單」、「退貨」而需要承擔法律責任。
但如果消費者多次不履約,且商家已有證據證明顧客下單當下,是有「蓄意」棄單的證據或意圖,即可嘗試提出「民事損害賠償責任」與「間接損毀罪」,來行使保護自身權益。
不過提出訴訟的流程就法律程序來說,光要舉證或證明意圖其實就已經很不容易,更何況訴訟開庭衍生的訴訟費用、時間成本、人力成本等,說不定比實際訴訟成功得到的賠償還要花費的多更多,因此正常來說,實際會走到這一步的情況真的少之又少,更何況最後基本上都是以「雙方和解」做結案,能成功的機率真的不高。
那目前商家可運用的資源,即是可以將台灣法律條文公告於「商店法律條款」或網站明顯處,了解多次不取貨的後果,且嚴重情事的話,商家不排除進入法律程序(切記,請勿主張非台灣法律之外的條文﹙自創條文﹚,否則約定將無效);
以及如果顧客要取消訂單的話,請務必一定要與商家聯繫取消,或是商家也可以啟用「允許消費者可以申請取消訂單」的功能,顧客即可以直接於網站上提出。
倘若商家經營到有一定規模,每天的訂單量數不勝數,這時候發生「忘記取貨」、「改變心意遲遲不取」、「惡意棄單」的機率也會相對增加,因此如果商家想盡量降低損失的話,不妨將「運費」金額加入到「商品售價」內,以「調高商品金額」的方式來避免棄單造成的虧損。
請商家務必要看完所有 Q&A,因裡面有很多可能都是商家會不小心,也很容易踩到的法律界限! |
Q: 商家可以公告哪些法律條文於商店條例上,讓顧客了解多次不取貨的後果與懲罰 ?
Q: 顧客突然不想買了,因此聯繫商家取消訂單,不料,商家以強硬的態度堅持要出貨,且顧客如不取貨即揚言提告。
Q: 如果顧客有找到其他更適合的產品,或是單純不想買了,想取消訂單,可以不取貨嗎 ?
Q: 如果訂單本身沒有「免運」優惠,「運費」係約定由買方負擔寄貨運費,當顧客未取貨時,商家可以就「運費」向顧客提出民事求償嗎 ?
Q: 如果是客製化商品,顧客下訂後可以不取貨嗎 ? 如果不取貨,顧客需要負擔法律責任嗎 ?
Q: 商家可以在網站上公告:「賣場不得棄單,否則將跟消費者求償營運損失」嗎 ? 這樣是有法律效力的嗎 ?
Q: 假設商家公告「開箱請全程錄影,否則概不負責」,但顧客開箱忘記錄影,事後想退貨,是可以的嗎 ?
《相關文章參考》:
《資料參考來源》:
- https://s.shopstore.tw/b96K0
- https://s.shopstore.tw/WWTr9
- https://s.shopstore.tw/223Zu
- https://s.shopstore.tw/8hUX0
如操作上有任何問題,歡迎與客服人員聯繫,謝謝。
👨💼@LINE 聯繫專員【@LINE】|👨💼Facebook聯繫專員【Messenger】
-
免費開店,只要5分鐘,快來佈置您的店面吧:【免費開店GO!】
如果您想創業或開店相關歡迎聯繫Shopstore專員 【@LINE 聊聊】